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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收費減繳辦法》第三條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
1.個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薪6萬元)(需開具收入證明);
2.企業: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需提供稅收證明)。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問:成功辦理費用減緩后,減免的幅度是多少?
1.費用減緩的范疇包含有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年費及復審費;
2.年費減緩的時間授權之后前六年(不同類型的專利保護期是不同的);
3.一個企業 / 個人的費減比例統一為85%,即只繳納15%;兩個及以上的企業 / 個人費減比例統一為70%,即只繳納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