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犯罪團伙以進口食品無中文標志為由敲詐商家
時間:2015-07-16 18:40:59 來源:發布日期:2015-07-16 點擊量:207
一個由四名男子組成的犯罪團伙,打著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旗號,活躍在東莞及博羅縣石灣鎮、園洲鎮等地,以《食品安全法》要挾商家,進行敲詐勒索,至今獲利十多萬元。近日,這3名嫌疑人被博羅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6月23日,暫住在園洲鎮的陸某昌(男,21歲,廣西壯族自治區人)、范某(男,27歲,湖南省綏寧縣人)、黃某回(男,25歲,廣西省南寧市人)等4人到石灣鎮某商行購買了沒有中文標簽的紅酒10多瓶,金莎巧克力、糖果等物品一批,共花費7000多元,購買完物品后便返回園洲鎮。隔天陸某昌致電該商行老板,稱發現在其店里購買的紅酒、金莎巧克力、糖果等物品產地均為香港、美國等境外地區,沒有中文標簽(根據法律規定,進口食品應有中文標志,無中文標志的進口食品因其手續不全,無法確定其真實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陸某昌等人要挾該商行:不想吃官司的話就按十倍價格私下解決。
商行老板拒絕他們的賠償要求后,陸某昌等人便一起到石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舉報,稱該商行出售不符合規定食品。兩天后,陸某昌再次致電商行老板,暗示其面談后私下處理,否則把在該商行購買的物品、單據、視頻等送到石灣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該商行老板拒絕面談,隨后報警求助。石灣派出所值班民警了解案情后決定將計就計,于16時許,聯合石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通知嫌疑人前來處理相關賠償事宜,其中3名嫌疑人以為奸計得逞,按時出現在石灣鎮食品藥品監督所,伏擊民警立即將他們抓獲并帶回派出所調查,同時繳獲現金900多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該團伙在購買貨品時為了防止商家出門不認賬,均會在選購商品時拍下視頻并保留購物小票、單據,以此要挾商店老板,稱其在該商店購買了的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食品,要求商場老板按所購貨品的10倍價格賠償,否則將根據《食品安全法》進行起訴。通常大部分商店老板為了息事寧人,甘愿賠錢了事;若遇上不肯賠錢的“硬骨頭”,陸某昌等人則會舉報或直接向當地的向當地的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投訴,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則會將商場的問題貨物清走,這樣商場老板損失更多。陸某昌等人正是抓住了商行老板們的痛腳,敲詐勒索往往可以輕易得手,至今已獲利10多萬元,得手后的錢財4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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