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說源自《周易》。《易·系辭上·十二》有言:“圣人立象以盡意”。“象”較之于“形”大,這來自《易·系辭上·一》說:“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之論。這種“立象”概念,即形、形象、造型等含義,可以將包裝設計范疇內的 視覺形態和要素包括在內。因此,在酒包裝設計時,以宏觀展望,從微觀著手,注重細節設計,大到內外包裝的主體造型、色彩、材質等之間的關系把握,小到一根絲線、一個插孔與整體的協調關系。最關鍵的是使各種“象”蕞 、蕞合理地統一在一起,就會設計出受消費者喜愛的包裝作品來。
色彩在包裝設計的運用上相當重要。因而在包裝設計前,對色彩規律和色彩的信息加工以及色彩的工藝性質應熟知。在色彩工藝問題上盡可能簡化用色的種數,從成本上作整體規劃。設計時,用色越少,形象和構圖的表現力就愈加舉足輕重,達到用色少而不單調,用色多而不雜亂的最髙境界。酒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若在包裝色彩上進行突破常規的設計,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