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維康(天津)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張家窩工廠食堂承包方案的介紹,據了解,目前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明確規定食堂實行招標制度。招標采購的食堂具備以下條件在校園內有一定數量的經營性房產;有固定的場地和設施;有良好的管理制度;符合規范的餐飲服務行業衛生要求,具備食品衛生許可證。對此,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承包的食堂在辦理衛生許可證時要符合以下條件,要具備相應的經營性房產和場地;第二是符合規范的餐飲服務行業衛生要求。食堂承包人是學校的教職工。承包合同期限為三年。第十條學校食堂的經營管理由學校負責,并與企業簽訂經營管理協議。第二章經濟效益分析利潤分配。按照規定的原則,每年向學生提供一定數量的食物。每月向學生提供兩次免費午餐。每次免費午餐的數量按照學校規定的標準確定,并按照學生人數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每月對食堂進行考核。第十一條學生食堂應當具有完善的衛生管理制度。經營者應當保證食品質量。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第十二條學校對學生提供的免費午餐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第十三條學生食堂的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和省有關規定,堅持,原則。第十四條學校對學生提供的免費午餐實行定點采購制。
張家窩工廠食堂承包方案,學生食堂承包人與學生之間的經營管理關系,屬于經營性質。根據我國法律和有關國際慣例,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自己所擁有的公共財產享有依法取得、使用和收益權利時,可以要求其支付報酬。在這種情況下,學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但是,由于我國法律、行政法規沒有對學生食堂承包人與學生之間的經營管理關系作出具體規定。因此,學校不能提出異議。學校食堂承包人與企業簽訂的經營管理協議,應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第二十條學校食堂承包合同期滿后,經營者不得擅自終止。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所稱學生食堂是指以就餐為目的、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從事餐飲服務和教育培訓等活動的單位。第三十二條學校食堂承包人與企業簽訂的經營管理協議,應當由承包合同中規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確認,并加蓋學校公章。第三十三條學生食堂經營者不得擅自終止或解除合同。第四章附則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食堂承包期限一般為兩年,由學校、社會和個人共同投資建設。在這一期間內,食堂的經營者應按照規定向學校交納相關的稅費。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要保持信息的暢通。如果出現糾紛,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食堂承包者要對承包期內發生的糾紛,按照有關規定,由學校負責解決。在食堂承包過程中,學校、公司等單位的人員要對食堂進行嚴格管理,保證食品安全。學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機制和檢測設備。學校還要加強對餐飲業的衛生監督管理。對于經營者而言,應該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質認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具備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資格,取得相應的衛生許可證后才能從事餐飲業務。對于學校而言,要加強學校食堂管理。
這一合同由學校承包,由企業或單位出資經營。食堂承包的內容是一、食堂經營管理;二、飯菜質量和價格的監控;三、衛生管理;四、教師休息時間服務。在食堂承包合同上簽字,學校負責人簽字。食堂承包期限是20年。食堂經營期滿,由學校負責人簽字。學校負責人簽字。在經營中,學校和學生食堂之間是平等的主體。但是,我國目前的法律并未對這一行業做出明確界定。在這種情況下,學校與企業之間發生了一些糾紛。因此,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法規。第四條。法律規定保護學校的正常經營活動。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費用。第五條。法律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各種攤派和攤派。第六條。法律規定,鼓勵、支持、引導個體經營者和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本法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第七條。學校的經營活動,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第八條。學校的財務、人事、勞動保障等工作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第九條。鼓勵、支持個體私營企業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第十條。學校不得向社會發布信息,誤導和欺騙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