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管理的有關人員參與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從物業管理角度對物業規劃、設計、設備選用、功能布局、施工監管、驗收接管、銷售和租賃提出建設性意見,充分反映住戶要求和物業自身要求,力求使用戶入住之前的各種前期工作與用戶使用的實際需要及日后物業管理工作相適應。
從物業管理角度出發對施工、設備安裝的質量配合監理方進行的臨近,發現問題及早解決。如果沒有前期設計介入,通過這一階段介入可以發現設計中的不合理問題,把問題排除在萌芽階段。
在物業施工建設階段,按照法定程序雖然有監理單位進行監管,但監理單位與多數開發商一樣,往往只注重房子的重大安全質量問題,對不會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細節問題重視不夠,另外,開發商與施工商不是一個單位,施工商在施工中采取不負責任建筑商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隨著物業本身檔次不斷提高,特別是高層、次、高科技的三高建筑的出現,在安裝施工過程中,任何粗心大意、隨心所欲和不負責任的現象都將給業主今后順利使用設施、
設備帶來的困難,給后續的物業管理帶來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