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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硫裝置輔助系統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火力發電廠煙氣脫硫設計技術規程》(DL/T5196-2004)對脫硫裝置輔助系統有較詳細規定,這里只做簡單介紹。
1.電氣系統
脫硫裝置高壓、低壓廠用電電壓等級應與發電廠主體工程一致。脫硫裝置廠用電系統中性點接地方式應與發電廠主體工程一致。脫硫高壓工作電源可設脫硫高壓變壓器,從發電機出口引接,也可直接從高壓廠用工作母線引接。
新建電廠同期建設煙氣脫硫裝置時,脫硫裝置直流負荷宜由機組直流系統供電。當脫硫裝置布置離主廠房較遠時,也可設置脫硫直流系統。脫硫裝置為預留時,機組直流系統不考慮脫硫負荷。已建電廠加裝煙氣脫硫裝置時,宜裝設脫硫直流系統向脫硫裝置直流負荷供電。20MV及以上機組配套的脫硫裝置宜設單獨的交流保安母線段。當主廠房交流保安電源的容量足夠時,脫硫交流保安母線段宜由主廠房交流保安電源供電,否則可由單獨設置的能快速啟動的柴油發電機供電。新建電廠同期建設煙氣脫硫裝置時,脫硫裝置交流不停電負荷宜由機組UPS系統供電。當脫硫裝置布置離主廠房較遠時,也可單獨設置UPS。脫硫裝置為預留時,機UPS系統不考忠向脫硫負荷供電。已建電廠加裝煙氣脫硫裝置時,宜單獨設置UPS向脫硫裝量不停電負荷供電。UPS宜采用靜態逆變裝置。
脫硫電氣系統宜在脫硫控制室控制,并納入分散控制系統。脫硫電氣系統控制水平應與工藝專業協調一致,宜納入分散控制系統控制,也可采用強電控制。新建電廠同期建設煙氣脫硫裝置時,應將脫硫高壓變壓器的保護納人發變組保護裝置。脫硫裝置為預留時,發變組差動保護應留有脫硫高壓變壓器的分支的接口。已建電廠加裝煙氣脫硫裝置時,脫硫高壓變壓器的分支應接入脫硫裝置應采用集中監控,實現脫硫裝置啟動,正常運行工況的監視和調整,停機和事故處原有發變組差動保護理,脫硫裝置宜采用分散控制系統(DCS),其功能包括數據采集和處理(DAS)、模擬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