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介紹
框架-抗震墻結構和板柱-抗震墻結構中的抗震墻設置,宜符合下列要求:1 抗震墻宜貫通房屋全高。2 樓梯間宜設置抗震墻,但不宜造成較大的扭轉效應。3 抗震墻的兩端(不包括洞口兩側)宜設置端柱或與另一方向的抗震墻相連。4 房屋較長時,剛度較大的縱向抗震墻不宜設置在房屋的端開間。5 抗震墻洞口宜上下對齊;洞邊距端柱不宜小于 300mm。抗震墻結構和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中的抗震墻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 抗震墻的兩端(不包括洞口兩側)宜設置端柱或與另一方向的抗震墻相連;框支部分落地墻的兩端(不包括洞口兩側)應設置端柱或與另一方向的抗震墻相連。2 較長的抗震墻宜設置由跨高比大于 6 的連梁所形成洞口,將一道抗震墻分成長度較均勻的若干墻段,各墻段的高寬比不宜小于 3。3 墻肢的長度沿結構全高不宜有突變;抗震墻有較大洞口時,以及一、二級抗震墻的底部加強部位,洞口宜上下對齊。4 矩形平面的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其框支層的樓層側向剛度不應小于相鄰非框支層樓層側向剛度的 50%;框支層落地抗震墻間距不宜大于 24m,框支層的平面布置宜對稱,且宜設抗震筒體;底層框架部分承擔的地震傾覆力矩,不應大于結構總地震傾覆力矩的 50%??拐饓Φ撞考訌姴课坏姆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1 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應從地下室頂板算起。2 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的抗震墻,其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層加框支層以上兩層的高度及落地抗震墻總高度的 1/10 二者的較大值。其他結構的抗震墻,房屋高度大于 24m時,底部加強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兩層和墻體總高度的 1/10 二者的較大值;房屋高度不大于 24m時,底部加強部位可取底部一層。3 當結構計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層的底板或以下時,底部加強部位尚宜向下延伸到計算嵌固端。框架單獨柱基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宜沿兩個主軸方向設置基礎系梁:1 一級框架和 IV 類場地的二級框架;2 各柱基礎底面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的壓應力差別較大;3 基礎埋置較深,或各基礎埋置深度差別較大;4 地基主要受力層范圍內存在軟弱粘性土層、液化土層或嚴重不均勻土層;5 樁基承臺之間??蚣?抗震墻結構、板柱-抗震墻結構中的抗震墻基礎和部分框支抗震墻結構的落地抗震墻基礎,應有良好的整體性和抗轉動的能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