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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業在進行品牌戰略布局的過程中,把知識產權放在不可小覷的地位,作為最常見,也是和我們的日常生活聯系最密切的知識產權種類,商標、版權、專利有各自的特點和保護范圍,如何利用它們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是企業需要認清楚的事情,而把三者區分開則是關鍵一步。
三者分別是什么?
商標是用來區分商品或服務并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它是最常見的知識產權類型,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版權又稱著作權,是指作者及其他權利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總稱,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專利是指受法律保護的發明創造,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
三者各自保護什么內容?
從定義來看,對于知識產權,三者有各自的保護范圍。
同時,在生產“1”的時候,我們應用了新的技術,這項技術具有突破性,那么,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的知識產權,我們可以為這項新技術申請專利,一旦專利申請成功,同領域的其他人便不能隨意使用這項技術,更別說把這項技術用在其他產品上。
作為具有突破性的新技術,我們擁有軟件源代碼,這也是很容易被抄襲的部分,為了保護知識產權,我們為其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加強版權方面的保護,這樣日后若有抄襲事件發生,軟件著作權證書就是我們強有力的證據。
三者審查的 有什么不同?
對于商標而言,具有強區分性的商標會很容易在同類當中脫穎而出,因此,在人工審查的過程中,商標注冊審查的 就是顯著性和相似性,簡單來講,就是否能把該商標和其他商標輕松區分開,如果不存在和申請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那么審查就可以通過了。
專利審查的 是新穎性,或者說突破性,也就是說,申請專利的這個技術是前人沒有的,一般通過查閱現有文獻就可以判斷,如果該技術現有文獻查不到,那說明它具有新穎性,就可以通過審查。
三者的保護期限有何不同?
在注冊成功后,商標的保護期為自核準注冊之日起10年,但只要在到期前一年申請續展,成功后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而理論上來講是可以無限續展的;
專利的保護期根據專利類型而有所不同,實用新型和外觀專利的保護期是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為20年,不能續展;
版權的保護期比較長,自作品完成之日起,權利人終身享有對作品的版權,甚至可以延續到權利人逝世后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