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知識產權的發展日益蓬勃,國家也早已將知識產權的發展納入戰略發展規劃,企業層面的應用也逐步形成共識。
這其中自然包括了大眾商標意識的增強,意識增強的背后,自然出現了更多關于商標的新需求。
比如通過撤銷三年不使用打擊競爭對手,獲取自己想要的商標。比如通過宣告無效構筑更為完善的保護網。
一、商標注銷
商標注銷是指商標局根據商標注冊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請,將注冊商標注銷或部分注銷的法律程序。
商標的注銷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
1.商標注冊人因為自身原因主動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可以全部注銷,也可以注銷部分商品服務項目。
2.原商標注冊人已死亡或企業消亡終止一年以上的且未辦理商標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將該商標注銷。
3.注冊商標有效期滿未續展的,該商標予以注銷。
二、商標撤銷
注冊商標撤銷,是指國家商標局對違反商標法及有關規定的行為作出決定或裁定,使原注冊商標專用權歸于消滅的程序。
依照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標局可以決定或裁定撤銷注冊商標。
商標撤銷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使用不當撤銷,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違反合理使用注冊的義務而其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撤銷的情形。
2.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商標局依申請撤銷。
3.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商標局依申請撤銷,撤銷三年不使用成為目前大部分企業為了掃清商標申請障礙常用的手段之一。
三、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商標無效宣告是指商標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認為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該注冊商標的法律程序。
商標的無效宣告主要有一下幾種情形:
1.違反《商標法》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2.違反《商標法》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