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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的餐飲時代是外賣橫行的時代,有不少人在這個行業里賺得盆滿缽滿,也有人虧的一塌糊涂。提前做好商標的預防,也許你做大的時候就沒有這么多問題了。
今年1月初,知名火鍋品牌小龍坎經過3年的苦苦上訴,終于注冊成功,成都上百家小龍坎仿冒店因此“遭下架”。
一時間,“小龍坎老火鍋”事件在餐飲界炸開了鍋。
近期紅透餐飲半邊天的喜茶,因其原名“皇茶”的商標一直注冊不下來,轉而采用購買商標的方式,買下了喜茶的商標,為此付出了70萬元的代價。
近日,“巴厘龍蝦”的商標戰也終于落下帷幕。
“巴厘龍蝦”是武漢市一家知名小龍蝦餐館。2007年“巴厘龍蝦”在武漢市萬松園雪松路開設巴厘龍蝦店,并在2014年成立武漢巴厘龍蝦公司經營小龍蝦餐飲服務,目前在武漢市內共開設9家直營店。
從2016年開始,這家企業發現武漢市內兩家小龍蝦餐館也在使用“巴厘龍蝦”字號經營小龍蝦。經過調查發現,這兩家企業分別是2016年1月注冊登記的“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巴厘龍蝦店”,2017年2月注冊登記的“武漢市洪山區吾來巴厘龍蝦店”,均為同一人注冊登記。
經過公證機構公證員在這兩家餐館消費取證,確定兩家餐館在餐廳對外招牌、定制紙巾盒和菜單、訂餐卡、餐廳服務員統一服裝上均印有“巴厘龍蝦”字樣。武漢巴厘龍蝦公司在2017年9月份向法院提起訴訟。
武漢市中院審理認為,“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巴厘龍蝦店”和“湖北吾來巴厘龍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兩家營業場所招牌和營業場所內多處使用特定的“巴厘龍蝦”字樣,足以造成相關公眾混淆,誤以為上述兩營業場所是武漢巴厘龍蝦公司開辦,或與其餐飲服務存在特定聯系,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武漢市中院近日一審判決兩家被告小龍蝦店立即停止在營業場所內使用“巴厘龍蝦”字樣,禁止使用含有“巴厘龍蝦”字樣的標識、企業名號和字號。并分別賠償武漢巴厘龍蝦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40萬元,并支付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 萬元。
小龍坎和喜茶的品牌商標的血淚教訓,告訴餐飲人一個道理:成名后才想起注冊商標,已經太晚了。而“巴厘龍蝦”正是在成名前就已經注冊好了商標,所以也維護了自己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