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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2016年,中國商標總共申請量高達369萬件,進入實質審查的商標有299萬件,被駁回數量為121萬,被駁回率高達 %。
商標被駁回都是因為哪些原因?
1.駁回:申請商標違法商標法規定,不能予以申請注冊(此類商標不建議做駁回申請)
2.近似駁回:所申請商標與其他已申請商標近似,不予注冊。(此類商標被駁回后,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商標復審處理)。
被駁回了該怎么處理?
1. 提出撤三+復審
此方式適合用于引證商標申請已經注冊滿三年的情況。如果引證商標注冊已滿三年,可以將對方三年來未使用的類別申請撤三,撤掉之后再申請商標復審,拿下自己想要注冊的商標!
2. 復審+延緩審理
部分引證商標到期未續展期限未滿一年的,其他人不得申請該商標,即使申請了也不能通過。此時,做商標法律復審中,被異議、撤三審查等權利是不穩定的。商標復審+延緩審理(9個月+3個月)剛好一年,可以在引證商標無效時,拿下該商標的使用權。
3. 復審+重新申請
如果申請的商標是圖文組合的形式,可以使用此方法。如果商標是因為圖案近似被駁回,申請人可以選擇性的將圖案和文字分開,再進行申請。同時,將近似的部分再進行其他方式復審,獲得相應類別的使用權。
4. 分割+復審
申請商標的所有類別中,部分類別可以被予以注冊時,可先將這部分類別注冊下來,獲得使用權限。再選擇合適的方式對被駁回的類別做法律復審。
5. 部分復審
如果申請商標與多個商標近似,例如圖案與A商標近似,文字與B商標近似,那么,我們可以選擇放棄與A商標相同的產品或者服務的部分類別,再去做復審,通過的可能性會高很多。
6. 法律復審
如果申請商標與本企業的字號相同,同時,企業注冊下來的時間先于引證商標的注冊時間,根據在先申請原則,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做法律復審處理。此外,如果對商標申請方面有其他的異議,也可以走法律程序進行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