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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預估:個人申請 ¥8000;企業申請 ¥15000
PCT 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申請。PCT是專利合作條約的簡稱,是在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 性條約。其目的是為解決就同一發明創造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時,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在此背景下,《專利合作條約》于1970年6月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 檢索單位、 初步審查單位,接受中國公民、居民、單位提出的PCT 申請。截止到2015年8月30日,已有148個國家加入了該條約。PCT是在巴黎公約下只對巴黎公約成員國開放的一個特殊協議,是對巴黎公約的補充。
提交PCT的申請材料:
1)委托書;
2)專利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地址、郵編;
3)發明人姓名、地址、郵編;
4)中國申請受理書;
5)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
常見問題:
1.誰有權提交 PCT 專利申請?
凡屬于 PCT 締約國之一的國民或居民,均有權提交 專利申請。如果 申請中有多個申請 人,只要有一名申請人滿足這一要求即可。
申請PCT費用減緩需區別于自然人和法人
1) 自然人:凡第三世界居民(包括我國內地,港澳臺居民),年均收入在3000美元以下的自然人申請PCT,申請費均減免90%,即133 CHF(瑞士法郎),且無需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及費用減緩證明,但其它費用沒有減免。
2)公司,企事業單位:不論其為何種單位,經濟狀況如何,所有費用均無減緩,申請費1330 CHF(瑞士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