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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專利原告來說,準備的資料有權利證據、侵權證據和損失證據,四川力久小編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權利證據
1、原告主體資格證明,自然人的為身份證,企事業單位的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證。
2、專利權證書,證明專利權授權時的權屬狀況。
3、專利登記薄副本。
4、專利授權公告文本。
5、專利年費收據。
6、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
二、侵權證據
1、書證:通常是公證書,專利權人通過市場調查,發現了侵權行為后,通常會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對購買侵權產品的過程及購得的侵權產品進行公證或對侵權現場(如許諾銷售)或對侵權產品的安裝地進行勘查公證,取得公證書,從而證明被告存在侵權行為。在公證取證的過程中,專利權人主動向銷售者索取產品宣傳冊、銷售侵權產品人員的名片、購貨 或收據,以進一步的明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同時專利權人可要求公證機關對前述資料的來源和真實性作出說明,一并記載在公證書中。
2、物證:專利權人從市場上購得的侵權產品。購得的侵權產品應由公證人員封存,并拍照。在提交給法院之前,原告應確保封條完好無損,否則被告將可能在質證時提出異議,對侵權產品不予認可。
三、損失證據
1、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2、財務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