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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要求
國高需要什么條件
何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又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在《國家 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以此為基礎開展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深圳地區的科技型成長型企業可以申請深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如果企業申請的國家高新企業認定或者深圳高新企業認定超過三年時間,可以進行申請高新復審。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或已到期的企業需重新申請認定。
國家 支持的八大高新技術領域為:
電子信息與軟件開發
生物與新醫藥
航空航天
新材料
高技術服務
新能源與節能
資源與環境
制造與自動化
審批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并對其主要產品(服務)
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A、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
B、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
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三)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 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B、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C、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