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在專利確權上都實行申請在先原則,專利的申請日是十分重要的。對于方法專利申請而言,可在提出實施方案并進行試成功后,即申請專利。對于產品發明則應在上市前提出專利申請,防止競爭對手捷足先登,自己反而受制于人。但是,專利申請時機究竟何時適宜,并不存在一個統一的模式。以下幾個方面是值得考慮:
①充分考慮競爭對手目前的狀況,特別是研究相同發明創造的可能。如果競爭對手目前還無力研究出同樣的成果,那么不必急于申請,待競爭對手準備研制但尚未研制出來時再申請專利當競爭對手已完成該產品的研發,準備批量投入生產時,此時立即申請專利保護是非常合適的。對自己具有優勢、競爭對手在短期內難以做出同樣的發明創造的,可以推遲一點申請專利,一般可以等到競爭對手快要追上時再申請專利。這樣做的好處是避 免了技術被過早地公開而給競爭對手以可乘之機,同時也延長了技術的保護期限。但是,如果本企業的技術創新成果同時有多家企業或者其他主體在進行研制,那么應搶先申請。特別是當競爭對手多,而市場需求又很強者技術容易被模仿時,企業應毫不猶豫地盡快申請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