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包裝袋上出現兩個生產日期 商家構成欺詐
時間:2016-03-23 16:26:15 來源:食品伙伴網 點擊量:1155
■案情陳述:
2015年5月8日,張先生在某超市花了300元購買了6包川味
臘肉,回家后發現其中有3包臘肉竟有兩個
生產日期,分別是“2015.2.5”和“2014.11.15”,
保質期為180天。據張先生講:當時買的時候,只看
包裝袋的封口處印著“2015.2.5”的字樣,回家后仔細查看在另一封口處還印有“2014.11.15”的字樣,不過字跡較模糊。
■辦案過程:
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立即去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已無該食品在銷售,執法人員向超市負責人了解情況,據超市負責人講,這批臘肉本身進的數量不多,目前已無庫存,并提供了相關的進貨手續。當問及該批臘肉為何會出現兩個生產日期時,超市負責人撥打了廠家的熱線電話,工作人員稱,該臘肉的包裝袋是2014年底印制的,生產日期是采用油墨噴印的,由于“2014.11.15”字樣的包裝袋噴印過多,該批次的包裝袋未用完,為了節省成本,在2015年2月5日生產的臘肉也使用了該包裝袋,重新噴印上了新的生產日期,原有的字樣用酒精等可以擦掉,但難免會留下一定的痕跡,并承諾該食品無質量問題。
執法人員表示,即使是廠家說明了情況,這種行為也屬于違規銷售,根據有關法規已涉嫌構成了欺詐??紤]到這兩個生產日期生產的臘肉均在180天的保質期內,且無證據證明該臘肉存在質量問題,根據《消法》的有關條款,對張先生購買的3包生產日期不一致的川味臘肉作退貨處理,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商家賠償消費者500元。執法人員還將對此案作進一步調查。
■消費提示:
該案例提醒,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要求規范食品的包裝標識,嚴把生產關、準入關,讓消費者能夠清晰明確地看到并便于查找。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要查看最基本的生產日期、保質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為自己及家人構筑食品安全防線。
上一條 ·德國:“吃貨”父母要當心孩子發胖 2016-03-23
下一條 ·濟南排查611家入網餐飲單位 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 2016-03-23
- 原材料 工業品 服裝服飾 家居百貨 小商品 商務服務 更多分類
-
·寧夏光學檢測設備生產廠家,瑕疵檢測設備好用嗎2025-10-04
·定西GRC預制構件安裝2025-10-04
·結構陽光板批發,溫室陽光板多少錢2025-10-04
·安徽卡箍明桿閘閥供貨商2025-10-04
·四川紅葉石楠葉面肥代理,月季葉面肥噴施方法2025-10-04
·酒泉舉高車租賃多少錢2025-10-04
·西寧寫字樓保潔一小時多少錢,小區保潔服務2025-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