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一審被判停用怕上火廣告語 賠償王老吉500萬
時間:2015-12-03 17:26:53 來源:新浪網 點擊量:213
新浪財經訊 12月3日消息,新浪財經今日獲悉,針對王老吉[微博]訴加多寶“怕上火喝加多寶”廣告語侵權一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定加多寶公司停止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寶”等相關廣告語,并賠償王老吉500萬元。
據了解,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判定,加多寶公司停止使用廣告語“怕上火喝加多寶”,“怕上火,喝正宗涼茶;正宗涼茶,加多寶”,“怕上火,喝正宗涼茶”。并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王老吉經濟損失500萬元。
法院認為,涉案廣告語的直接受益人是“王老吉”品牌的所有人,該廣告語樹立或傳遞的預防上火的產品形象同時也是“王老吉”品牌形象的組成部分。廣藥集團和王老吉公司對屬于該商標形象的組成部分的廣告語享有合法利益;
加多寶使用該廣告語會使得消費者認為生產“加多寶”產品的企業與生產“王老吉”的企業具有許可使用、關聯企業等關系,不當增加了“加多寶”產品的競爭優勢,構成不正當競爭。
該案于2014年3月開庭,廣藥及王老吉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加多寶涉案廣告語構成不正當競爭,停用廣告語并賠償經濟損失。加多寶方面則辯述稱,加多寶是“怕上火喝XXX”廣告語著作權的創造者,享有該廣告語的所有權,加多寶公司為該廣告語的投入主體,累計投入超過38億元。
接近王老吉的人士今日表示,預計加多寶會就此判決提起上訴。目前,加多寶與王老吉之間的大部分案件均在二審或上訴階段。王老吉近期有望獲得已經終審判決的“七連冠”案件中加多寶的賠償款。
此前,加多寶也曾在重慶起訴王老吉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廣告語為侵權。重慶一中院于2013年12月16日判決駁回加多寶全部訴請。法院認定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對“怕上火喝王老吉”廣告語享有合法利益。該案目前尚在二審階段。(新浪財經 王茜 發自 廣州)
上一條 ·廣州消委會抽檢桶裝水 白云參泉等3款不合格 2015-12-03
下一條 ·福建超市水果供貨商青蘋果被檢出禁用殺蟲劑 2015-12-03
- 原材料 工業品 服裝服飾 家居百貨 小商品 商務服務 更多分類
-
·慶陽電子地磅秤報價2025-07-02
·陽江304厚壁不銹鋼管公司2025-07-02
·上海異形模具生產廠家2025-07-02
·白銀控制電纜電話2025-07-02
·蘭州防爆式汽車衡設計2025-07-02
·青海防爆冷庫設計,冷庫施工2025-07-02
·隔斷不銹鋼屏風哪種品牌好202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