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未標貯存條件消費者獲十倍賠償
時間:2015-06-10 10:31:37 來源:河南法制報 點擊量:185
在超市購物時,李某買到了沒有標注貯存條件的白酒。于是,“較真”的李某為了維護自己作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便將超市告上了法庭。對此,法庭會作出怎樣的審判呢?
身邊的事兒
2013年,李某分別在鄭州某超市所屬的幾家分店購買了24瓶寶豐大曲珍品酒,總價款319.8元。該超市向他出具了相應的購物小票及發票。后李某查詢了解到,該超市銷售給他的產品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今年1月,李某以其所購買的上述商品未標明貯存條件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該超市退回購物款319.8元并支付十倍賠償金3198元。
庭審時,該超市辯稱:被告作為經銷商審查并留存了涉案商品供應商的資質證件及質檢報告,盡到了合理的進貨審驗義務,也說明被告不存在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而銷售的情形,且被告有舉證證明涉案商品是經過質檢且合格的商品。而李某出示了所購買的一瓶寶豐大曲珍品酒實物,該商品標簽沒有標明貯存條件。
法理解說
近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一審判決商家賠償李某購物款319.8元并支付十倍賠償金3198元。
結果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在被告處購買商品,雙方之間構成買賣合同關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貯存條件。原告從被告處所購買的寶豐大曲珍品酒未標明貯存條件,被告作為銷售者,所售商品違反了上述規定。該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故原告主張被告退還購物款并支付十倍賠償金的請求于法有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上一條 ·非法銀杏葉提取物“燒至”保健食品 食藥總局開展行業大排查 2015-06-10
下一條 ·全國棉花面積報告新鮮出爐 降幅達兩位數 2015-06-10
- 原材料 工業品 服裝服飾 家居百貨 小商品 商務服務 更多分類
-
·青島機械標牌控制面板二維碼資產銘牌PVC標牌2025-07-03
·平度機械標牌控制面板二維碼資產銘牌PVC標牌2025-07-03
·黃島區UV 加工標牌不銹鋼標牌標牌PVC警示標牌標貼2025-07-03
·萊西機械標牌控制面板二維碼資產銘牌PVC標牌2025-07-03
·城陽UV 加工標牌不銹鋼標牌標牌PVC警示標牌標貼2025-07-03
·萊西UV 加工標牌不銹鋼標牌標牌PVC警示標牌標貼2025-07-03
·城陽機械標牌控制面板二維碼資產銘牌PVC標牌202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