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記者潘彧)昨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取消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批。依法發行的各類債券,完成債權債務關系確立并登記完畢后,即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
根據公告,依法發行的各類債券,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債券,中央銀行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完成債權債務關系確立并登記完畢后,即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流通,人民銀行不再進行審批。同業拆借中心收到完整的債券交易流通要素信息后,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債券交易流通手續,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的其他交易場所為債券交易流通提供服務。
中債資信政策研究部總經理楊勤宇認為,在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債券交易流通手續,與此前20日內作出審批的規定相比,期限大幅縮短。銀河證券研報也認為,該公告簡化了債券銀行間上市程序。
將促進企業債券融資
楊勤宇認為,取消債券交易流通審批不會有實質性影響。在調整前,央行對于銀行間市場債券的交易流通審批主要是程序上的步驟,同時在實際操作中對于債券的交易流通審批已逐漸采取自動化方式,“總體來看此次人民銀行公告進一步促進了債券發行后上市交易流通效率的提高,也是適應銀行間債券市場不斷擴容、發行量不斷提高的重要舉措。”
銀河證券則認為,央行取消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流通審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銀行間上市交易門檻,促進企業債券融資,同時加強信息披露,規范市場,使債券發行從審批制向注冊制轉變又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