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投放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上應標識環(huán)保使用期限,標識其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名稱、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電子信息產品包裝物上,應標注包裝物材料名稱。可按照標準SJ/T 11363-2006、SJ/T 11364-2006、SJ/T 11365- 26125-2011的要求進行。
第二階段
進入理目錄(2010年公布首批三大類:移動用戶終端、電話機、與計算機相連的打印設備) 的產品必需確保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已被替代,或含量不超過限量標準且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