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目錄中的電子信息產品中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聚合溴化聯苯和聚合溴化聯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對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時間,中國政府要求電子信息產品制造商們實行有毒有害物質的減量化生產措施,并積極尋找可替代品。
同時,一個名為“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工作組”的機構也已經開始籌備成立,該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和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標準,開展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有關的標準研究和制定工作,特別是加快制定急需的材料、工藝、測試方法和實驗方法的基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