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燈具檢驗標準
(一)外觀之檢驗:
1、電鍍類之檢驗:
A、電鍍顏色要均勻(參照樣品),不得有明顯的色差。
B、電鍍表面不得有刮傷、沙粒、吐酸、沙印、針孔、麻點、起泡、脫皮、發白、銹斑、黑點、明顯的流漆、焊疤等現象。
C、亮度要接近鏡面要求,不得有白霧狀現象。
D、表面要光滑不得有粗糙感(手感)。
E、產品內面不得有明顯黑、臟及氧化現象。
F、用白手套輕擦不得有輕微擦傷現象。
G、電鍍絲牙需良好,不得有變形之現象,能輕易鎖進旋出。
H、附著力測試和硬度測試均需通過。
2、烤漆類之檢驗:
A、參照樣品,燈體不得有明顯色差及光澤度差異,整體顏色要一致,不能有明顯的差異。
B、不得有漏漆、脫漆、沙粒、脫皮、刮傷、起泡、擦傷現象。
C、噴漆要均勻、光滑,不得有結疤、流漆現象。
D、噴漆界限不得有溢出而造成其它方面不良情形。
E、內面不得有生銹情形。
F、不得變形、脫焊。
G、附著力測試和硬度測試均需通過。
H、.手工漆要有層次感。
(二) 結構之檢驗:
1、燈體呎寸與資料誤差±1/2英寸.零件符合工程零件表,不得漏用。
2、組裝后結構緊固,不得有松動現象.目視后處于同一水平,不得有歪斜現象。
3、有活動節的單吊燈檔點必需有效。
4、吊鏈及受力牙管及各受力部位﹑要能受足夠重的力。
5、以上規定,燈重超過 要改用水晶吊環歐規則要求通過地線導通測試。
(三)安全功能之檢驗:
1、100%的高壓與極性測試.導通測試.歐規則要求通過地線導通測試。
2、如吊燈有開關時,若開關拉動時,應發出聲音和不得自動回位.并且正極須經過開關,并測開關功能。
3、必需進行點亮測試。
4、燈頭材質要對,不得有破損現象、刮手、缺點、銅線外露現象。
5、燈頭正,色板要有明顯標志,彈片不得氧化,彈性須良好、不得松、不得與燈泡接觸不良。
6、電線不得破皮、氧化、印刷字體不得用手擦得掉。
7、電線正、負極要對,不得有污漬。
8、電線規格據客人要求及所需瓦數確定,長度,出線據客人要求。
9、一般電線應與燈體相配色,地線亦與燈體相配(如果客人有特別要求的定按客人要求)。
(四)玻璃之檢驗:
1、規格、材質不得有誤。
2、玻璃顏色、加工花色、玻璃厚度、表面處理不能出錯。
3、不得破裂、裂痕、粉碎、破邊、割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