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專項條件指標要求(申報企業應當至少達到以下4項指標中的任意1項)
1.專化。企業專注核心業務,注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能夠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配套服務或者能夠專生產成套產品、系列產品、系列零部件,企業從事細分市場時間達到兩年以上,近兩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當年營業總收入的70%以上。
2.精細化。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精細化、采用適合企業的現代管理方式,企業產品質量穩定可靠,在細分市場具有一影響力,主導產品、服務通過相關產品認證,企業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等標準化體系認證。
3.特色化。企業利用特色資源,采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研制生產具有特色的產品,獲得國授權的發明專利1項以上(含)或實用新型專利技術2項以上(含)。
4.創新化。企業具有持續創新的能力,能夠培育新的增長點,形成新的競爭優勢。近兩年新授權的與主導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須滿足以下所列任意一條:發明專利1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2項以上:軟件著作權6項以上;參與制修訂國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以上。
近五年內企業主持(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主持制修訂國標準或行業標準,且標準已頒布實施的,不受第六條所列指標條件限制。
主導產品和技術符合《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點領域:或者屬于量子科技、超級計算、人工智能、大數據、智能裝備,機器人、端數控機床,半導體材料、生物制藥,新能源汽車sd高響產業:或者屬于區塊鏈、進電磁驅動、空天裝備,增材制造,石墨場村料、高性能集成電路、先低溫制冷,基因檢測及治療、腦科學與類腦科學,氫能源及燃料電池sd前沿產業的:主導產品破認定為省級及以上首臺套產品的。
(1)須已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2)注冊成立2年以上。
(3)上年營收1000萬元以上,近兩年平均營收增速不低于10%。
(4)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質量穩定可靠。
(5)近兩年沒有發生過安全、質量和環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