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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條件
(一)符合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二)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需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中體現),且符合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五有”要求:
1、有研發場地:擁有相對獨立的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需提供租賃合同或企業出具的場地證明,研發場地照片);
2、有研發人員:擁有不少于10人的專職研發人員(擁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明材料包括團隊成員清單,學歷證書或職稱證書以及團隊成員的社保或個稅證明,外聘人員不計入10人以內);
3、有研發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萬元(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在財務審計報告中有明確標注);新增研發投入不少于300萬元。
4、有裝備:擁有原值200萬元以上的研發儀器設備(需提供設備清單及不少于200萬元的設備發票);
5、有研發業務能力:擁有本技術領域內相關的知識產權成果不少于1項(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新藥證書等,不含外觀設計專利)。
(三)同一企業原則上建設一個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建項目名稱為:蘇州市XXX工程技術研究中心。XXX為企業所從事的產業技術領域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