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危包生產企業代碼申請流程及要求
發布時間:2020-06-10
按照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TDG以及中國對出口危險品包裝的管理要求,出口危險貨物包裝須在包裝上注明生產企業代碼。該代碼由中國海關統一發布,出口危包生產企業在生產前須向海關申請并取得生產代碼,并在所生產的包裝件上以UN標記的形式體現。申請代碼的基本流程如下:
1、學習與改進。企業對危險貨物包裝負有主體責任,應掌握相關危包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知識,按照標準要求設計、制造危險貨物包裝,并建立必要的生產管理制度,構建必要的危包質量控制體系。
2、申請: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可向中山海關提交危險貨物包裝生產企業代碼申請表(具體見附件)。
3、現場能力驗證:中山海關組織相關專家對企業進行現場能力驗證,并根據現場檢查結果出具或不出具《整改通知書》;
4、企業整改(如需):按照《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企業能力不符合部分進行整改,并在規定時限以內向中山海關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和隨附整改材料,經驗證滿足要求后中山海關將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5、如企業從未在中山海關辦理過任何業務,則還需到我關辦理企業注冊登記,以便將來申辦《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