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白云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發布時間:2020-05-29
申請條件:申請人必須先核定積分制服務分值才能參加2020年積分制入學。
(一)申請人條件:
1、申請人及子女均為非廣州市戶籍。
2、申請人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居住且在我市辦理并持有有效的《廣東沈居住證》滿1年;“滿1年”須連續計算。計算居住證年限的時間參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實施方案》執行。
3、申請人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在白云區合法穩定居住;在白云區合法穩定就業;通過白云區轄內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
同時符合以上3個條件且已經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的來穗人員,可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二)申請積分制入學隨遷子女條件:
申請積分入讀小學一年級的隨遷子女:凡年滿6周歲(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沒有入學記錄的適齡兒童。申請積分入讀初中一年級的隨遷子女:須為當年小學六年級在校在籍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