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積分入戶申請條件流程
發布時間:2020-05-25
申請人員須同時符合五大條件
根據《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2020年通過積分制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年齡45周歲以下,即為1974年9月30日(含當天)后出生;
二、是持有在廣州市辦理的《廣東省居住zheng》,且在有效期內;
三、是在廣州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并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
四、四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確認的積分總分值滿100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五、是近5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進行“網上承諾”后再提交申請
廣州市來穗局提醒,有需要的來穗人員請盡快登錄系統進行申報,具體步驟:
1、來穗人員可通過該局門戶網站登錄“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進入“積分制入戶”專欄進行“網上承諾”后提交入戶申請;
2、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將按“積分-醫保-居住證”排名規則形成“預審排名靠前人員名單”
3、名單內的申請人到居住證所在鎮(街)來穗人員積分制入戶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核驗;
4、經再次排名并公示后,12月中旬向獲得入戶資格的人員及隨遷人員發放入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