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1.
制造商相關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
2.
申請人填=,將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技術文件一并寄給實驗室(必要時還要求申請公司提供一臺樣機)。
3.
實驗室確定檢驗標準及檢驗項目并報價。
4. 申請人確認報價,并將樣品和有關技術文件送至實驗室。
5. 申請人提供技術文件。
6.
實驗室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申請人根據收費通知要求支付認證費用。
7. 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及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
8.
技術文件審閱包括:
a文件是否完善。
b文件是否按歐共體官方語言(英語、德語或法語)書寫。
9.
如果技術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規定語言,實驗室將通知申請人改進。
10.
如果試驗不合格,實驗室將及時通知申請人,允許申請人對產品進行改進。如此,直到試驗合格。申請人應對原申請中的技術資料進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