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建筑的防水等級應由設計人員在進行防水設計時,要根據建筑物的性質、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等來確定建筑物各部位的防水等級,然后根據防水等級、防水層耐用年限來選用防水材料和進行構造
設計。
隨著2008年新版《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8和2012年新版《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345-2012的實施,建筑工程防水等級分為兩種:即地下工程防水等級和屋面工程防水等級
防水等級地下工程
地下工程防水等級分四級 [1]
一級 不允許滲水,結構表面無濕漬 [1]
二級 不允許漏水,結構表面可有少量濕漬 [1]
工業與民用建筑:濕漬總面積不大于總防水面積的 %,單個濕漬面積不大于 ㎡,任意100 ㎡防水面 積不超過2處
其他地下工程:濕漬總面積不大于防水面積的 %,單個濕漬面積不大于 ㎡,任意100 ㎡防水面積不超過3處;其中隧道工程還要求平均滲水量不大于 / (㎡.d),任意100 ㎡防水面積上的滲水量不大于 5L / (㎡.d)
三級 有少量漏水點,不得有線流和漏泥砂 [1]
單個濕漬面積不大于 m2,單個漏水點的漏水量不大于 ,任意100 m2防水面積不超過7處
四 級 有漏水點,不得有線流和漏泥砂。 [1]
整個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d),任意100 m2防水面積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