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目前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正在引入RCM標志,以實現電氣產品的統一標識,該標志是澳大利亞與新西蘭的監管機構擁有的商標,表示產品同時符合安規和EMC要求,是非強制性的。
三:申請SAA認證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1、產品說明書和規格書
2、電路原理圖
3、產品關機元器件清單
4、產品的型號差異列表
5、附加型號的照片
6、主測試型號樣品3臺
7、產品申請表
四:澳洲SAA認證和RCM認證區別?
1、SAA認證是澳洲安全認證,只要是高壓產品都需要做SAA認證。
2、澳洲的RCM是澳洲的一個認證,準確的說是一個標志,RCM認證的組成: RCM= Safety + EMC + Importer Declaration
RCM= Safety + EMC + Importer Declaration
1. Safety(產品安全認證):
產品安全認證包括兩部分:電氣產品分為管制類電氣(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類產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2 EMC(電磁兼容性)
澳洲的電磁兼容性符合計劃是依據1992無線電通訊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所制訂,所涵蓋的產品范圍很廣,包括電動機驅動及發熱的電器產品、電動工具及類似產品、電燈及類似設備、電視jie收器及音響設備、信息科技產品、工業科學及醫療用儀器設備、點燃引擎和弧焊設備等。該計劃根據產品產生電磁干擾的危險程度,將產品劃分為三類,第二及第三類產品必須附有C-Tick標記。但無論產品屬于哪一類別,均必須符合相關的EMC標準。
一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裝置只有輕微影響的產品,如手動開關、簡單的繼電器、無刷鼠籠型感應電動機、交流電源/電源變壓器、電阻等。這類產品在生產銷售時可自愿申請使用C-Tick標志。
二類產品:對使用無線頻譜的裝置有較大影響的產品,如微處理器或連時鐘的數碼裝置、整流器或滑環式電動機、弧焊設備、交換式電源供應器、光度調節器和電動機速度控制器、信息科技(CISPR 22)類別的電訊終端機設備(自2003年11月7日起從第三類改為第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