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裝置要求:
1、管道在裝置前應對設備管口、預埋件、預留孔洞、鋼結構等觸及管道裝置的內容進行復核。
2、管道的坡度應按圖紙的要求進行調整,調整辦法可以使用支座到達坡度要求,焊縫應設置在便于檢修、調查的當地。
3、與傳動設備銜接的管道,裝置前內部要處理干凈,焊接固定管口一般應遠離設備,以防止焊接發生應力對傳動設備裝置精度的影響。
4、管道與機器銜接前,應防止 相對,在自在狀態下檢查法蘭的平行度和同軸度。
5、安全閥應筆直裝置,在投入試運行時,要及時調校安全閥。安全閥的終究調校在系統上進行,開啟和回座壓力要契合規劃文件的規定。
6、閥門裝置前,按規劃文件核對其類型,并按介質流向確認其裝置方向。當閥門與管道以法蘭或螺紋方式銜接時,閥門應在關閉狀態下裝置;如以焊接方式裝置時,閥門不得關閉。
7、外表元件的暫時替代:所有外表元件裝置時,均選用暫時元件替代,等試壓、沖洗、吹掃工作結束后,投料前再正式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