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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具體要求
胡生 13640980251 微信同
什么是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品經營許可證也是我們常常會說的危化證,危化品經營許可證。是由安監局審批核發的,主要的審批條件包含地址要求,存儲要求,以及相關的行業人要求等。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屬于前置審批,即所謂的先證后照,工商登記前先辦理許可證。
關于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是否可以不辦理呢?答案是否定的,是必須辦理才屬于合法經營的,如果被相關執法部門對其檢查發現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會對其采取相關的行政處罰,導致得不償失,因小失大。
提交下列材料: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安全評價報告;
3.經營和儲存場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4.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賃文件復印件;
5.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的條件
1.地址:需要有經營和儲存場所,面積大于40平米(也可以進行提供,但是提供的地址是不帶倉儲的)
2.人員:需要有4個人進行上崗培訓,拿到上崗證,具體是:質量負責人,安全監督員和兩個從業人員
3.章程: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設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