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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如何變更
胡生 13640980251 微信同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是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由國家旅游局政策法規司發布的法定。設立任何類型旅行社,都必須要向相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時,應將事先準備好的文件呈交受理申請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獲得批準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申請獲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營業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營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營業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游業務。2018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吊銷34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需要什么條件?
1.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營業用房(《旅行社條例》第六條一項,《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第項);營業用房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二項)。
2.有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有傳真機、復印機;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旅行社條例》第六條、《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3.有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本(《旅行社條例》第六條第三項。)。
4.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是指具有旅行社從業經歷或者相關專業經歷的經理人員和計調人員;“必要的導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職員工總數20%且不少于3名、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持有導游證的導游)
5.有指定銀行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或依法取得銀行擔保的證明文件。(《旅行社條例》第十三條第款、《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取管理辦法》、《關于委托行使旅行社審批職能的通知》)。
6.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證明文件。(《旅行社條例》第三十八條、《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
深圳地區旅行社辦理注意哪些事項?
1、 前海自貿區與深圳其他區 審核部門不一致
2、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與內資旅行社審核、材料稍有不同
3、 辦公地址不得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