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的教育體系為12至13年義務教育,大致上為初中等教育的階段,實際上教育體制因邦而異。學前教育端賴家長的意愿,可將兒童送往托兒所,純屬非強迫性。小學階段除了少數邦為6年(如柏林)之外,其余為4年。在中等教育階段,德國主要采行的制度為"一本三枝",在晉升至中學階段期間,存有一為期兩年的定向階段(Orientierungsstufe),借此可以透過老師的建議以及學生與家長的意愿,決定往后就讀的學校。中等教育主要有三種學校可供選擇,依次為基礎職業中學(Hauptschule)、實用??浦袑W(Realschule)以及文理科的高中(Gymnasium)。
成績程度較好的學生通常選擇文理科的高中就讀,為期約九年,乃進入高等大學教育必經之路,學生以升大學為主要出路,政府領導階層、社會精英多半出自于此。1972年文教部長聯席會議議決簽署的“關于改組中等教育第二階段文法中學高級部協定”(Vereinbarung zur Neugestaltung der gymnasialen Oberstufe in der Sekundarstufe II)為文理科高中奠定了健全的架構,其內容如下:
1.文理科高級中學部(Gymnasiale Oberstufe)一律自第11到12或13學級,學校可自行設計選修形式的“導入階段”,以高中會考文憑(Abitur)及大學入學為最終目的,各邦之間對會考文憑的資格必須相互承認。
2.文理科高中部具有大學預科的性質。其必修與選修課程均在各分成基礎課程(Grundkurs)及專長課程(Leistungskurs)兩類,必修課程分為語言、文學、藝術、社會科學、數學物理與科技、宗教、體育等領域。選修課程通常即為大學各學域的基礎課程或入門課程。學生必修兩門以上的專長課程,其中一科必須為語文、數學或自然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