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介紹
名稱:玻璃鋼抽象牛雕塑
抽象雕塑就是隨心之所欲的藝術(shù)主張與追求,充分體現(xiàn)在元代倪瓚說的“仆之謂畫者,不過逸筆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娛耳”和“余之竹,聊以抒胸中之逸氣耳”。他說的“畫以寫胸次之磊落”清楚地說明了“畫”就是“寫”,“寫”就是表達自己。但是由于“寫”自身規(guī)定的可識別性,“隨心”不可能完全排斥“形似”而成為 的非具像,中國草書也是因為受“寫”的可識別性的制約而未能成為所謂“抽象書法”。于是“似與不似之間”就成了中國畫顛撲不破的底線,太似便不是“寫”而是“畫”了,那是文盲畫工的事情;不似便違背了“寫”的可識別原則,那就不是“寫”而是“涂”了。
實際上,中國畫是“寫”的特質(zhì),在謝赫提出的“六法”之中就已經(jīng)得到了充分體現(xiàn)和完整論述。在這“六法”中,有“四法”同時適合于書和畫,只適合于畫的只有“應(yīng)物象形”和“隨類賦采”。而最重要的一法“氣韻生動”和“古法用筆”是和書法相通相同的法則。此外還有前面提到過的“傳移模寫”中的“寫”字。至于中國書畫都是從臨摹開始,都是記住形而作(胸有成竹)而非邊觀察邊記錄(寫生),都是在空白上留墨而非在背景色上造型。也正因為這個“寫”的特質(zhì),中國石碑的價值要高于石像的價值(無論是中國石像,還是西方的畫和石像,都基本上是工匠或巨匠為文盲受眾提供的視覺代碼)。
動物雕塑是造型藝術(shù)的一種。又稱動物雕刻,是雕、刻、塑三種創(chuàng)制方法的總稱。指用各種可塑材料(如石膏、樹脂、粘土等)或可雕、可刻的硬質(zhì)材料(如木材、石頭、金屬、玉塊、瑪瑙等),創(chuàng)造出具有 空間的可視、可觸的藝術(shù)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