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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企業辦理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乙級資質時,對于人員業績的需求主要包括:
1. **技術負責人業績要求**:
- 技術負責人通常需要具有主持或參與完成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項目的經驗,尤其對于乙級資質而言,可能需要具有中型項目設計經驗,具體項目數量和規模需參考資質標準。
2. **注冊工程師業績要求**:
- 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給排水工程師、注冊供配電工程師等注冊工程師需提供各自的業績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合同、設計圖紙、施工方案、項目驗收報告等,以顯示其在相關領域的設計能力和經驗。
3. **非注業技術人員業績要求**:
- 非注冊環境工程師、機械工程師、自動控制工程師等其他技術人員同樣需要有參與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的實際業績記錄。
4. **業績證明材料要求**:
- 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需要真實有效,能夠反映出企業在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方面的技術和管理水平,以及人員在各自崗位上的技能和實踐成果。
5. **業績對應要求**:
- 根據資質標準,可能需要一定的人員對應一定的業績,例如,每位注冊工程師需要提供與其相符的設計業績,而非注冊人員則需要與企業完成的項目相匹配的參與證明。
總的來說,濮陽企業在申請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乙級資質時,需要確保所有技術人員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同時提供詳細的個人業績記錄,這些業績應與水污染防治工程設計緊密關聯,且符合資質申報的具體要求。具體標準和要求應以濮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生態環境部門發布的資質管理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