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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理建筑工程乙級設計資質過程中,如果公示意見中存在存疑情況,企業應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理:
1. **詳細了解存疑內容**:仔細閱讀公示意見,明確指出的存疑事項,包括具體涉及的人員、業績、材料、制度等方面的具體問題。
2. **核實存疑信息**:針對公示意見中提及的問題,企業內部進行詳細核實,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如涉及人員資質,應再次確認人員證書的有效性、注冊狀態、社保繳納情況等;涉及業績,應核實項目的真實性、完成情況、合同、圖紙、驗收報告等證明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涉及制度文件,應確保文件的合規性、完備性、與實際運行的一致性。
3. **提供補充材料或解釋說明**:根據存疑內容,針對性地準備補充材料或撰寫解釋說明。如需要補充人員社保繳納記錄、更新業績證明文件、修訂管理制度等,應盡快完成并提交。對于存疑原因不明或有誤解的情況,應提供詳細的文字說明,解釋具體情況、澄清誤解。
4. **與主管部門溝通**:主動與負責資質審批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聯系,就存疑事項進行溝通,了解具體要求、答疑解惑。如有必要,可預約現場答疑或召開專題會議,面對面交流,爭取得到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支持。
5. **及時提交反饋**:在規定時間內按照主管部門要求提交對公示意見的反饋,包括補充材料、修改后的申請材料、解釋說明等。確保反饋內容、準確、清晰,符合主管部門的要求。
6. **跟蹤處理進展**:提交反饋后,持續關注處理進展,及時了解主管部門對反饋的審核情況,如需進一步補充材料或解釋說明,應迅速響應,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7. **如需申訴,依法依規進行**:如對公示意見有異議,認為存疑情況與事實不符,企業有權依法依規提出申訴。申訴應基于確鑿的事實和理由,提供充足的證據支持,按照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進行。
綜上所述,面對建筑工程乙級設計資質公示意見中的存疑情況,企業應積極應對,詳細核實信息,提供補充材料或解釋說明,主動與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提交反饋,跟蹤處理進展,必要時依法依規進行申訴,以確保資質申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