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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橋梁乙級設計資質申報時,人員業績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項目規模與類型**:
- 申報人員需提供主持或參與過的橋梁工程設計項目業績,這些項目應符合乙級資質要求的規模標準。通常要求項目為中型或大型橋梁,具體規模要求(如橋梁長度、跨徑、投資額度等)以當地資質標準為準。
2. **項目角色與職責**:
- 申報人員在項目中的角色應與其相符,如注冊結構工程師應擔任結構設計負責人,橋梁工程師應擔任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等關鍵職位。
- 申報人員需提供詳細的項目參與證明,包括設計階段、承擔的具體工作內容、完成的工作量等,以證明其在項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3. **項目完成情況**:
- 申報人員提供的項目業績應為已完成并通過驗收的項目,需提供項目驗收報告、業主評價等證明材料,以證明設計質量合格、業主滿意。
- 申報人員還需提供項目設計圖紙、計算書、設計說明等技術文件,以證明其在項目中的設計成果。
4. **業績時間要求**:
- 申報人員提供的業績應在資質申報前年限內完成,具體年限要求以當地資質標準為準。如要求近五年內完成的業績,申報人員需提供在此時間段內的有效業績。
5. **業績數量要求**:
- 申報人員需提供數量的業績,具體數量要求以當地資質標準為準。如要求提供兩個以上中型橋梁設計業績,申報人員需提供至少兩個符合條件的項目。
6. **業績地域要求**:
- 申報人員提供的業績應符合當地資質標準的地域要求,如要求申報人員在本省或本市范圍內完成業績,申報人員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項目。
7. **業績證明材料**:
- 申報人員需提供完整的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合同、設計圖紙、計算書、設計說明、驗收報告、業主評價等,證明材料應清晰、完整、真實有效。
綜上所述,市政橋梁乙級設計資質申報時,人員業績需滿足項目規模與類型、項目角色與職責、項目完成情況、業績時間要求、業績數量要求、業績地域要求以及業績證明材料等要求,企業需確保申報人員提供的業績符合以上要求,才能順利通過資質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