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介紹
條 為了規范起重機械制造許可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起重機械的制造許可,制造許可分為制造單位資質許可(以下簡稱資質許可)和型式試驗備案(以下簡稱型式備案)兩種方式。
其中,汽車起重機、隨車起重機、全路面起重機、高空作業車,以及境外制造在境內使用的起重機械和安全保護裝置(以下簡稱進口起重機械)實施型式備案;輸變電施工用抱桿和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不實施資質許可和型式備案;其他起重機械實施資質許可。
第三條 資質許可按照設備類別和參數,劃分為A1、A2、B、C四個許可級別。同類別許可級別從高向低覆蓋,覆蓋關系見附件A。
型式備案以同一型號,按照規格(指主參數,下同)從高向低覆蓋。
注1:型號,是指主要結構(特指主梁、主支撐腿、主副吊臂、標準節)形式相同,起升機構形式相同的一種機型的代號,代號由產品品種名稱、結構形式、機構形式組成,并以字母、數字或者其組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