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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班生_上海插班生_同達插班生_同務達供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文件 滬教委學〔2016〕29號 /201605/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6年繼續開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的通知各本科高等學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上海市進行普通高校專升本、插班生工作試點的批復》(教學廳〔2000〕4號),經 研究決定,同意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工程技術大學、上海海事大學、上 海海洋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和上海政法學院等13所高校2016年在部分專業中開展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工作。為做好本市高校插班生試點工作,請各試點高 校精心做好各項準備,請其他本科高校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F將招收插班生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招收對象為2015—2016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在校在籍一年級學生,且符合本市試點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條件,經學生學籍所在院校同意,身體健康者。一年級所修課程考試成績有不及格者,不得報考。各試點高校招生計劃見附件。二、每位考生只能填報1所學校,考生學籍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為每位學生只能出具1份相關證明。如發現違反規定現象,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責任。三、各 高校插班生報名時間定于2016年4月30日到5月11日,筆試定于5月21日上午9:00時統一開考。各高校招收插班生試點招生的報名條件、辦法、專 業、名額、考核辦法、錄取方法和招生計劃等詳見各高校招生簡章。各高校招生章程經市教委核定備案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各高校須嚴格按照 公布的招生計劃數進行招生。四、各試點高校在考查考生情況后,根據自主確定的條件擇優錄取插班新生,擬錄取學生名單須進行公示,并于7月底前報市教委備案。被錄取的插班新生名單,由錄取學校于2016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市教委。插班新生按錄取學校的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五、 各試點高校應加強對插班生考試招生的組織領導和監督工作,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的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利害關系者)參加考試,教師本人必須主動申請 回避,否則如經舉報查實,將被終身取消命題、閱卷及現場評分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