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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陜西省自然資源廳,指出新建礦山應在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方案??h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每年將上半年實施方案的編制備案情況、全年實施方案的編制備案情況上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匯總上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綠色礦山申報程序為:礦山企業向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和自我評估報告;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委托第三方開展評估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經設區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納入本市綠色礦山建設名單,上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復核并隨機實地抽查礦山后,提出擬列入全省綠色礦山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以下是西安經天咨詢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于綠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方案管理辦法的知識介紹,以供參考:
綠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方案明確了六種撤銷綠色礦山稱號的情形:一是礦山關閉的、破產的;二是綠色礦山經復查且整改后仍未達到建設要求的;三是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處罰的;四是弄虛作假騙取綠色礦山稱號的;五是礦山主動申請退出全國綠色礦山名錄的;六是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保留綠色礦山稱號的。
綠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方案還規定,新建礦山未履行采礦權出讓合同中綠色礦山建設任務的,相關采礦權審批部門按規定及時追究相關違約責任;生產礦山不按要求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未按實施方案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的,不予辦理礦業權協議出讓、礦區范圍擴大、生產規模提升等采礦權登記事項,限制申請各類財政專項補助資金。
來自礦山地質、礦山環境和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方面的西安經天咨詢,是一家專業編制生態環境治理方案的專業機構,公司 咨詢專家作對有關綠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方案的新思路、新技術和新方法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通過方案的實施,建立項目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補償長效機制,減緩或避免工程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或破壞,維持生態系統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