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免燒磚機所生產的磚(砌塊)需按標準檢驗合格才能出廠銷售。產品的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形式檢驗。出
廠檢驗:出廠檢驗項目為:尺寸偏差、外觀質量和強度等級。每批磚機生產線出廠產品必須進行出廠檢驗
,外觀質量檢驗在生產廠內進行。
形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包括本標準技術要求的全部項目。有下列之一情況者,應進行形式檢驗。
a. 新廠生產試制定型檢驗;
b. 正式生產后,原材料、工藝等發生較大的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 正常生產后,每半年進行一次(放射性物質一年進行一次);
d.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形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e.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形式檢驗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