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發布通告 加強中心城區行人非機動車交通管理
時間:2009-10-15 16:10:39 來源:中國贛州網 點擊量:369
贛州市公安局關于加強中心城區行人及非機動車交通管理的通告
為深入推進“兩城同創”活動(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省級衛生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加強中心城區行人及非機動車交通管理通告如下:
一、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不得闖紅燈;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不得在機動車道行走、停留。違反上述規定的,給予警告或處10元罰款??缭健⒁凶缆犯綦x設施的,給予警告或處20元罰款。
二、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不得在道路上逆向行駛;通過交叉路口時,須按交通信號指示或者公安交通警察指揮行駛,不得闖紅燈或采取繞行的方法強行通過路口;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違反本條規定的,給予警告或處30元罰款。
三、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違反本條規定的,給予警告或處10元罰款。
四、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一律扣留其非機動車。
五、對違反本通告規定且不服從管理的,除依法給予處罰外,還要在新聞媒體曝光,并通報其所在單位。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上一條 ·廣交會翻譯服務提供商廣州全意翻譯公司 2009-10-15
下一條 ·國平軸承為企業30年的專業無憂軸承配套 2009-10-15
- 原材料 工業品 服裝服飾 家居百貨 小商品 商務服務 更多分類
-
·沒有毛的甜象草產量怎么樣|哪里有批發甜象草種子的皇竹草種節2025-10-04
·秦皇島公司食堂托管哪家企業好2025-10-04
·鋼結構大棚設計規范2025-10-04
·荊門火鍋食材配送價格2025-10-04
·甜高粱廠商批發|甜高粱怎么樣沒有毛的甜象草產量怎么樣|哪里有2025-10-04
·哪里能買到朝牧一號,水田種什么草合適沼澤地適合種什么牧草2025-10-04
·新洲高校食堂托管哪個公司好2025-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