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6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報道,近日,打車應用軟件Uber因沒有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政府提供足夠有關服務與業務的信息,被罰730萬美元。
聯合早報網援引英國BBC報道稱,一個負責批準公司能在加州營業的監管機構的法官表示,Uber沒有向監管機構提供機構所需的證件。此次Uber被罰730萬美元,根據加州相關法律規定,Uber必須在30天內交完所有的罰款,不然就會丟掉它在該州的運營執照。
據悉,Uber連日遭受多國與城市的執法者的起訴。Uber稱,它有提供足夠的資料給加州政府。它將對判決提出上訴。(中新網IT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