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決這一季節性的執法困境時,我們期待除了下發通知之外,監管部門還有更多的實際措施,來刺激各級執法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將紙面的權利真正落實到生活中。
每年夏季高溫襲來,有關勞工的高溫權益保障也同步升溫。人社部等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但據記者調查,許多中小企業的員工、流動性強的農民工仍領不到高溫津貼,有的單位用綠豆、飲料等防暑降溫物資“沖抵”。高溫津貼在很多地方依然成為懸空的“權利畫餅”。
同樣的話題,熟悉的焦點,年復一年的討論,結果總是在高溫過后淡出視線,等到來年夏季再度上演,如同被蒙住眼睛的騾子在原地不停地打圈。這無論對行政資源還是輿論精力,都是一種無價值的消耗。久而久之,甚至會讓大眾產生關注疲勞,少數人的權利由此陷入遙遙無期的“空轉”。
但是,問題終歸要解決。對于高溫津貼這樣的“季節性”問題,如果我們只是象征性地將往年的觀點拿出來復述一番,政府部門也只是應付性將往年的通知拿出來改改下發了事,那么社會就走不出“高溫權利”的怪圈。當一個小小的高溫津貼都兌現不了,其他領域的法規制度實施境況恐怕也不容樂觀。
從《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到《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都對勞動者的作業環境和“高溫權利”作出了規定。當法規制度將“高溫權利”配置給勞動者后,執法就應當將這些權利“運送”到他們的家門口。能夠理解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及時表態的善意,只是,往年的教訓早已表明,停留于紙面或口頭的督促,對下面的執法部門和企業單位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
“高溫權利”年年受關注,高溫津貼在某些地區變成空頭支票,折射出行政執法和權利救濟的痹癥。以此為標本,更能剖析出很多領域執法監管失效的原因。例如,面對可預見的高溫天氣,基層監管部門有沒有及時現場抽查?媒體屢屢曝光的企業違法行為,執法機關有沒有進行處罰?勞動者在遭遇不公時,有沒有投訴和尋求救濟的渠道?諸如此類,調查核實其實并不難,關鍵是職責部門用不用心而已。
執法監管從來沒有捷徑可走,就是通過日復一日的查處、糾治和處罰,來維護法規制度的權威,保障人們獲得立法賦予的權益。而要保障每一級執法機構都能盡心盡力履行執法職責不懈怠,就離不開嚴明的考核評價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再完善的執法都不可能保證每一筆高溫津貼都及時發放,但在解決這一季節性的執法困境時,我們期待除了下發通知之外,監管部門還有更多的實際措施,來刺激各級執法機構依法履行職責,將紙面的權利真正落實到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