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姝)今天上午,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說,中央部門單位“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支出比上年下降27%,部門本級公務用車改革基本完成。不過,“三公”經費、會議費等管理使用中還存在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因公出國(境)方面,衛生計生委、貿促會等5個部門和單位的8個團組擅自更改行程或境外停留時間,如故宮博物院的5人團組在智利、巴西期間,擅自增加4個參觀城市,還向審計提供虛假行程單;海洋局、新華社等26個部門和單位超范圍、超標準列支或由企事業單位等承擔出國(境)費用1105.33萬元。
公務用車和公務接待方面,科技部、文化部等33個部門和單位長期占用其他單位車輛,或以租賃方式變相配備公務用車122輛;貿促會、中科院聲學研究所等21個部門和單位擠占其他支出用于車輛購置、運行維護,以及違規發放交通補貼等,共計1058.19萬元;工程院、商務部等10個部門和單位超標準列支或由其他單位承擔公務接待費169.66萬元。
會議費方面,國家民委、司法部等27個部門和單位在京外、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134個;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26個部門和單位超標準支付、虛列支出或由其他單位承擔會議費346.05萬元。
津補貼方面,住房城鄉建設部、外交學院等40個部門和單位轉移、挪用或套取財政資金等2.54億元,用于發放勞務費、職工福利等;國土資源部、中國海事服務中心等36個部門和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實物等共計6466.41萬元;環境保護部、稅務總局等26個部門和單位的103名干部,違規在所屬企業、社團兼職取酬473.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