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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檢查情況,對1家會計師事務所采取了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8家會計師事務所、27位注冊會計師、7家資產評估機構、20位注冊資產評估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3家會計師事務所、3家資產評估機構采取了監管談話的行政措施。
證監會發現審計與評估機構在執行證券業務方面存在以下問題:在內部管理和獨立性方面,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總分一體化管理有待加強。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及其近親屬違規買賣股票行為屢禁不止。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對重大評估風險缺乏恰當的措施,在政府補助、關聯交易、資產減值、遞延所得稅、持續經營能力存在審計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