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4日表示,證監會今日發布《關于加強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的指導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該指導意見定位于加強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管理,明確監管分工,提升協同有效性,意見分為五部分,包括:總體要求、規范各類主體行為、掛牌公司監管、不掛牌公司的監管(申請資源納入監管的歷史遺留的股東超過200人的公司、經核準通過定向發行轉讓導致股東超過200人的公司)、監管協調。意見提出自律監管與行政監管都是市場監管方式,不得相互替代,不得越位缺位,自律監管可解決的事項,行政監管原則上不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