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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莘莊哪里有打房產律師事務所 請問莘莊哪里有打房產的律師 公鼎供
郭軍律師每一個案子必以高度的責任心去辦理。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法律關系在民事活動中越來越為重要,能夠理清法律關系,是避免各類不必要的糾紛中*重要的一步,郭軍律師堅信,法律是為服務大眾而生的,律師也是因此而生。
請問莘莊哪里有打房產的律師-上海公鼎律師事務所一直以立體化的法律服務及執業道德贏得了客戶一致好評,在業界享有較高的贊譽。 業務部門包括房地產糾紛事業部、法律顧問事業部(企業與個人)、保險交通人傷事業部、債權債務事業部、刑事法律事業部、公司改制重組融資事業部、法律咨詢培訓事業部、綜合事業部等八個事業部。
近年來受政府調控政策的影響,房地產市場日益繁榮,房屋買賣、房貸按揭、貸款擔保等經濟行為逐漸為百姓所熟知并接受。頻繁的房產交易使得金融機構、房地產商、購房人以及擔保公司之間的利益網絡更加緊密,從而導致利益個體之間矛盾的滋生。據無錫市南長區法院統計,自2007年至2009年,該院涉及房屋買賣、房屋按揭類的案件數從266件激增至497件,2010年上半年相關案件的受理數亦達到242件。與此同時,除受理案件數量的明顯上升外,涉案糾紛的表現形式也日趨多樣化、復雜化。
誰為我的公寓做主
2009年11月,包小姐與某開發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認購協議書,但事后,包小姐發現她購買的房屋使用期限僅為50年(即綜合用地的使用期限),并非是她起初認為的住宅用地使用期限70年。對此,開發公司的解釋是,無論是開盤報道還是戶型手冊關于房屋用途的說明都是“公寓”,而不是普通住宅,兩者有著根本區別。對解釋不滿意的包小姐遂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訴至法院要求開發公司支付違約金。
審理中,包小姐向法院提供了開發公司在相關媒體上發布的開盤報道及戶型手冊,證明包小姐在認購房屋時,開發公司宣傳房屋的性質為住宅樓。但開發公司認為,所有證據均顯示,關于房屋用途的說明為“公寓”而非普通住宅。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為70年,綜合用地的使用期限為50年,因此房屋的不同性質將實際影響房屋的交易價格以及購房人的具體權益問題。本案正是由于雙方當事人對“公寓”一詞的理解不同,才導致了糾紛的發生。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包小姐與開發公司未能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其原因在于雙方買賣房屋用途性質